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补办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作者:

全校师生员工:

按照学校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保卫处近期持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整治中发现部分车主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牌。为保障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拟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牌补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范围

2023320日前购买并已办理公安机关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21日(含)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牌。

二、补办时间

915日(星期五)900 918日(星期一)1800,逾期不再补办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牌。

三、补办流程

关注“西南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校园服务”“电动自行车通行牌”,按要求参加考试并上传相关材料:            

(一)带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照片;

(二)单位审批的《西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牌申请表》(保卫处网页下载专区);

(三)教职工提供一卡通或工作证,学生提供一卡通或学生证,其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门面经营许可证、房产证、户

口簿或社区证明等材料;

(四)2023320日前购车发票(收据不能代替发票)或网上购买凭证、支付记录等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禁止提交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校园通行牌通行权限并通报至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禁止转让、出借、出租、售卖校园通行牌。

(三)无校园通行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校园行驶、停放,请车主自行移出校园,保卫处将不定期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