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无通行权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无校园通行权限的摩托车;
(二)无校园通行牌、伪造校园通行牌的电动自行车;
(三)校园通行权限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的电动自行车(编号前三位为“B24”的绿色校园通行牌)。
二、工作安排
(一)即日起至7月31日,请无校园通行权限、无牌及伪造校园通行牌的车主自行将车辆带离校园;
(二)8月1日起,学校将对仍在校园行驶和停放的无通行权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并拖移至指定区域停放;
(三)9月1日至12月31日,被拖移车辆的车主可于工作日每周三下午3:00-5: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保卫处106办公室核实认领,领取车辆后由车主自行带离校园。
三、特别提醒
请各单位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时开展无校园通行权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查清理,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勿转让、转借校园通行牌和使用伪造假冒的校园通行牌。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