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党委保卫部是学校党委组成部门,保卫处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均为正处级建制,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是学校负责防范、制止和协助处理针对教职工和学生的不法侵害,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 负责收集掌握学校安全稳定信息,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做好政治保卫、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学校师生政治审查工作。

2. 负责校园公共区域安全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督促隐患整改。

3. 负责校园公共区域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工作。

4. 负责校园秩序综合治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调解师生治安纠纷,协同公安等部门负责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涉校案、事件。

5. 负责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手续,以及消防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协助消防等部门组织学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审查备案工作。

6. 负责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和车辆管理,协助交巡警等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7. 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籍管理,协助公安等部门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变更等工作。

8. 牵头负责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9. 牵头负责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学校非物业家属区的安全、秩序等社区管理工作。

10.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